武装部(民防办公室)(电话:67270907)
传 真:67270901、67270991
负责征兵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及民兵预备役管理和武装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防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助区民防部门对本辖区人防工程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