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区纪委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乡党委、乡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为依据,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软环境的要求,紧紧围绕“活力南苑、宜居南苑、幸福南苑、平安南苑、文化南苑”的“五个南苑”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行政监察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推动我乡工作全面“提速”,为不断开创我乡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文福 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顾艳平 副乡长
办公室主任:李晓薇
办公室成员:张 梅 李书聪
办公室设在乡纪检监察科
三、监察范围
南苑乡全体机关干部,南苑乡各行政村、中苑盛世公司、金城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监察重点
(一)围绕区、乡折子工程开展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把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区、乡折子工程及重点工作,针对影响我乡重点村改造、撤村建居及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贯彻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督导各项责任制层层落实,为乡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政府机关自身的监督,进一步清理现有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加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力度。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开展效能监察。对基层各村的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各村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开展监督检查。把乡域城市化进程中因拆迁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环境秩序、侵害农民利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监察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责任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对行政效能监察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自觉树立效能意识,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以工作实绩来检验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效。
(二)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服务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干部教育。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新方法、新举措。
(四)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于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要把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机关干部、基层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工作效能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责令辞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