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区域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意见》(丰政发【2011】25号)精神,结合本乡重点村建设和撤村建居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鼓励乡域农村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水平,现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城南行动计划和“一轴两带四区”的发展战略,从就业观念、就业能力和就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重点村改造和撤村建居时期就业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就业激情,增强就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择业实现就业。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顾艳平 副乡长
副组长:马凤武 社保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乡社保所
办公室主任:马凤武兼任
成 员:代淑仁 经委主任
孔媛媛 政府办副主任
张大立 司法所所长
褚勇杰 社保所负责人
林砚奎 建委主任
张桂云 民政科科长
付庆红 妇联主席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区域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意见》(丰政发[2011]25号)的规定:对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且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其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对被企业招用且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转移就业补贴。
1、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自劳动合同签订半年之日起,开始申报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按北京市上一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0%,为招用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区财政给予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1%。
3、培训补贴
对与本区公共职介机构签订就业合作协议、规模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且开展上岗培训的企业,按照每人每年4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助。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
对被企业招用且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城镇居民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外出就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二)制定乡域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奖励政策
1、实施出村就业交通补助奖励政策
为引导农村劳动力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在落实丰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出村就业交通补助奖励政策。对乡域内出村就业,且被企业招用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乡农村劳动力,给予外出就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2、实施农村劳动力个体经营奖励
凡本乡农村劳动力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实现自谋职业,满一年以上的,在申请享受区一次性5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可同时申请享受乡一次性5000元奖励。
3、实施创业奖励政策
凡本乡农村劳动力依法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者,招收2名以上本乡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满一年后,在申请享受区一次性10000元创业奖励的基础上,可同时申请享受乡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奖励。
(三)全面提高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政策是引导,服务是根本。新形势下,公共就业服务方式要实现从“上收”到“下沉”、从“开门”到“上门”、从“便己”到“便民”等方面转变,不断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村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服务向基层延伸
继2010年大红门村建成全市首家村级社保工作站,先后建成南苑、槐房、西铁营、分中寺、石榴庄、时村共7个村级社保工作站,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搭建平台,群众办事实现了足不出村。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其余各村社保工作站建设。
对已建成的村级社保工作站,全面完成职业介绍子系统、农村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双网”进村工程,为乡域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对投入使用的村级社保工作站,按照《南苑乡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村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达标活动,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实施“岗位拓展”计划,不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加强创业服务,带动岗位增加。积极落实丰台区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特色产业服务,实现岗位增加。继续深入挖掘自身优势,整合资源,培育“南苑房车”、“嘉合久源超市”这样的特色产业,以产业拉动就业。
3、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帮助实现充分就业
——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管理制度。针对城市化快速推进中出现的就业问题,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农民用工专场招聘会、争创充分就业示范村等方式,不断促进农民就业。
4、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建立新兴实用技能岗前培训制度。围绕我区城南行动计划、“两带四区”的发展战略,以及我乡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轨道客运服务、商务礼仪服务、会展服务等新兴实用技能岗前培训,满足发展需要。
——开展订单式培训。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各村培训需求,根据各村产业发展需求,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定向培养,以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帮扶。大力推行职业指导进村,定期召开召聘会,让劳动者体验职业、参与岗位实践,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在完成培训任务指标基础上,对于存在大规模培训需求,并进行相应培训的单位,乡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奖励,以促进我乡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就业能力的提升。
(四)进一步强化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导。调整完善目标责任制度,以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障为目标,合理优化考核项目,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2、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加强对就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支高效率、专业化、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大力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为促进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