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丧葬补助 事项依据:区有关文件 申请条件:南苑乡未参加社保的农民 需提供的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加盖死亡章的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销户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1)初审所提供的资料。 (2)初审填表后报乡社会事务管理科。 项目分类:上报件 办理时间:三个月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收费标准:免费 受理地点:社保所 联系电话:6727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