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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丧葬费补助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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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办理丧葬补助
事项依据:区有关文件
申请条件:南苑乡未参加社保的农民
需提供的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加盖死亡章的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销户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1)初审所提供的资料。
  (2)初审填表后报乡社会事务管理科。
项目分类:上报件
办理时间:三个月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收费标准:免费
受理地点:社保所
联系电话:6727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