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公共服务 > 办理流程

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6-08
【字体:

事项名称: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事项依据:区政府有关文件。
申请条件:南苑乡新农业合参合农民
需提供的资料:诊断证明、药费单据、处方及明细、以及其他医疗单据等。

办理程序:
         (1)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及票据。
         (2)每月25--30日报销,遇节假日顺延。
         (3)审核填表后报区卫生局。

项目分类:上报件
办理时间:每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30天左右即可办理报销完毕。
收费标准:免费
受理地点:社保所
联系电话:6727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