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南苑乡人民政府
收费项目: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计费单位:检索费(件)、复制费(张)、邮寄费(件)
收费依据:京发改【2010】294号(见附件)
收费对象: 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督电话:67270926,12358。